经记者李玉敏出生于北京

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网上公告称,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证明

此前,自年12月1日起,江苏、山东等七省(市)进行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情况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上述公告,从2008年8月1日起,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每笔核销,对公司的货物流向、资金流向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对公司实施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银行为公司收取汇款的文件和流程大大简化了。

外管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分阶段核销、事先备案、现场审查、行为监管为首要特征的核销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外贸的高速发展,亟待改革和优化。”

外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后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核心副本是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基本方法是依靠全国集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收集公司进出口汇款和进出口货物流向的完整新闻,以企业广告主体单位为, 对其资金流和货物流向进行非现场总量鉴定,对非现场总量鉴定中发现的可疑公司进行现场鉴定,并对公司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变逐笔核销为总量核查”

新制度下,公司贸易汇款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汇款无需上网核查,公司无需频繁往返于外汇局和银行之间。 外管局表示,根据试点地区的经验,公司外贸结汇时间缩短,资金周转速度加快。 大大简化了银行为公司收款汇款的文件和流程,缩短了银行柜台上的汇款业务时间,提高了银行外汇业务的服务效率和水平。

“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变逐笔核销为总量核查”

关于分类管理的方法,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非现场和现场的审计结果,外汇局将公司分为a、b、c三类进行动态调整。 为a类公司提供贸易收支便利,对b类、c类公司在贸易外汇收支档案审核、适用业务类型、结算方法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

“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变逐笔核销为总量核查”

此外,三部委还宣布,从2009年8月1日起,公司对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公司出口汇款新闻和分类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出口退税进行审核。

标题:“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变逐笔核销为总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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