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职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表示,职工持股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完全的企业治理。 员工不仅可以赚取工薪收入,分享资本利益,还可以及时了解企业快速发展的动态和最新消息,利润也与企业快速发展密切相关,让员工重视公司的快速发展,从而成为员工高管或大
但是,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是一个繁多的系统项目,根据《意见书》执行起来并不容易。
首先,如何让员工自愿参加持股计划? 根据《意见稿》,根据员工的自愿意愿,将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报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所购股票的持股期限在36个月以上。 但是,员工与其花钱雇人购买,不如自己在市场上买。 这样,股票就没有锁定期,也可以节约委托费用。
对于民间资本主导的上市公司来说,大股东可以自己决定,因此建议在计划执行初期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尽量的补贴。 例如,员工每购买10股股票,大股东计划无偿补助1股。 《意见稿》指出,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不超过股东权益总额的10%,因此大股东补助金为1%以下的持股,完全可以承受,大股东的支付完全可以受益于企业集中力的提高; 员工要享受这个补助金,就必须在企业里工作相当长的时间。 否则,补助金的份额仍留在相关账户中。
其次,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量化为员工个人账户。 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需要多次执行。 每次买股票的钱也不一样。 此外,工作人员有可能每年出入。 因为,员工持股计划是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整体,但其本质可能相当于信托基金。 其持股必须量化为每位员工,这样才能合理划分每位员工的权益份额,这需要在《意见稿》中进一步确定其完整性。 从完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来看,很明显,员工持股计划带来的股息和投票权,应该由员工按比例分享。 例如,员工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股份数量行使投票权,持股计划的受托管理者(如基金管理企业)无论投票赞成、反对、弃权,都可以根据员工的意见真实反映所有员工的意见。
其三,要高度关注员工的利益保护问题。 《意见稿》指出,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并不意味着企业大股东、高管与员工的利益方向完全一致。
对于a股市场股价远高于实际价值的股票,大股东持股不断在市场上减持,另一方面如果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则很有可能在实际操作中违背员工意愿强制参与,从而摊派股票。 为此,最好在《意见稿》中确认这些上市公司有资格执行员工的持股计划。 笔者认为,有资格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应该是经营效益尚高、员工薪资高的企业。
其四,必须防止内部交易和市场操作。 例如,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被盈余管理,员工想买股票时需要将公司的收益调整得很低,上市时需要调整成成绩良好。
总之,为了使员工发挥持股计划的作用,必须完善相关细则,采取应对措施。
标题:“推行员工持股实施细则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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