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李树超证券时报记者支付建筑物利息
最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南》)以下《指南》),公开募集、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外包的主要环节有章可循。 《指导方针》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指导原则》,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是指外包机构向基金经理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评估计算、新闻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基金业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基金业务外包是基金管理领域快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竞争和基金经理专业化经营的现实需要,也是国际成熟市场的通行做法。 《指南》旨在借鉴国内外经验,引诱基金经理采用业务外包的方法发行产品。
据介绍,为了使私募基金经理能够自主发行产品,尽早通过外包处理中后勤业务的迫切诉求,私募基金经理在自主发行产品时, 为了鼓励将部分管理人员的职责外包给第三方专业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也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基金行业协会对公募基金产品的外包 经过深入调查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比较与公共私募基金产品共同适用的《指导方针》的最终定稿。
《准则》的要点是关注外包业务中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和估值计算环节的制度安排,要求基金销售和份额登记机构通过基金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发布基金份额(权益)、合同等基金销售新闻和相关变更新闻
《指引》规定加强外包业务的独立性,防止优势冲突,采取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隔离措施保证外包业务的独立运营,防止优势冲突和运输。
另外,《指南》引入了第三方监督以保证顾客资金的安全。 《指导原则》强调,做好基金销售工作的单位要做好相关机制安排,切实保障销售结算资金的安全。
为了有序推进基金业务外包工作,全面了解业务快速发展情况,《指导》要求外包机构在业务开展前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业协会由外包机构通过协会网站电子备案平台填写资料
标题:“引诱基金管理人以外包方法发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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