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券公司理财系列新政的推出,证券公司理财上市理财产品成为第三方理财机构密集研究的问题。 “将来,利用这个新渠道将成为趋势,几个月后可能会有实质性的动向。 ”一家国内知名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新闻记者说。
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销售代理信托、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收取一定的佣金。 对此,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吴濂江认为,这种模式下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快速发展容易受到代销金融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冲击,在为用户提供综合财务计划服务时,也容易失去客观独立性。
随着信托企业自建直销渠道、证券公司代理金融产品业务的全面开放,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代销模式将面临更大的考验。 因此,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在积极寻求变化,独自设计发行财科技商品,作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开始设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产品,寻求为投资者管理资金。
“有限合作社制具有设立门槛低、浪费少、税收少等一系列特点,但在投资范围上相对有限。 ”吴濂江表示,如果无法进入银行间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 根据最近出台的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新政规定,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规定的情况下,与客户的风险认识和承担能力,以及证券企业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一致的,资产管理工作的投资范围由证券企业和客户通过合同约定。 这相当于指示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管理的牌照,意味着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有限的合作社制私募商品可以通过参加证券公司单一客户基金管理计划,间接地突破投资范围的限制,提高投资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从降低价值成本和扩大投资范围等角度出发,最近正在研究与证券公司的合作。 ”国内一家知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相关人士表示,券商理财作为新渠道,企业产品部门和研究部门都在积极关注,希望通过这一渠道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投资诉求。
标题:“第三方理财机构借道券商资管发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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