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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广州市日前发布《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援若干规定》,重点是确定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支援资金,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广州,不重复奖励最高2500万元。
广州市金融办公室副主任聂林坤介绍,新规确定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扶持资金。 资金在鼓励新建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平台、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研究成果奖的奖励经费、给予金融干部住房补贴、补贴优化金融快速发展环境的建设项目等方面最为重要。
资金首先要加强对新建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根据注册资本规模对新增和新增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最高不重复250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保险中介服务机构、金融补助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对新建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给予最高不重复2000万元的奖励,提高广州的金融资源配置能力和定价能力。
标题:“广州重金吸纳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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