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存24年,是22万元还是8000元?
住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的盛忠奎夫妇,这几天很担心。
1989年,盛忠奎夫妇拿出2000元存入当地某银行。 该银行发行的存款凭证上明确记载,该储蓄是为了保持价值的储蓄品种,24年到期后共计得到22万元。 今年9月21日收据到期后,盛忠奎夫妇去取钱,却被告知收据到期。
据盛忠奎的恋人陈永梅说,当时她路过银行门口时得知,他们开始了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以获得巨额利息。 他们将自己节俭的2000元储蓄存入银行,以盛忠奎和儿子的名义分别处理了两张该银行的全部存款整理存款证明。 根据存款证上明确规定,该存款为24年内到期的本金22万元,且无论存款利率、保值贴现率如何调整,到期银行都将据此定额支付。
9月21日,两张收据到期。 9月22日,盛忠奎带着存款去银行兑现。 当时的银行据点已经不存在了。 他发现了带着存款证同行的丹江口市分行。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张存款证已经过期。
据介绍,该银行于1989年9月18日提供了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传真电报和丹江口市分行于同年10月7日转发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各专业银行、邮局开办“存一千元,存二十四年后收益为十一万元”的保值储蓄业务,自文到之日起立即停止,严格按照三五八年三类保值储蓄期的等级执行,并有所突破 据说像盛忠奎这样的存款人有70多人。
该银行表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盛忠奎的存款本金只能兑现8400元而不是22万元。
盛奎夫妇感到非常不满,24年前,2000元可以在当地买下一家商店,但现在的8000元说商店一年的租金也不够。
有学者认为,银行的行为目前比较多、复杂,很难单方面规定银行是否违约。 “商业银行必须执行中央银行的规定。 因为这一年必须停止这些业务。 但是,银行没有及时与存款人沟通信息,在24年后兑现之前没有通知存款人,因此存款人错过了大额投资、取现的机会。 因为这侵犯了存款人的权利,所以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位学者认为,银行应该为储户这几年错过的投资机会提供溢价补偿。 本报记者杨宁
译文:日本石油公司
标题:“专家谈24年存单事情:银行应对储户提供补偿”
地址:http://www.laszt.com/lhxinwen/2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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