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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铭岳城(该企业间接拥有91.3%的附属企业)在拍卖会上成功竞标广州土地,总地价为人民币3,780,000,000元(约相当于4,774,518,000港元)。 收购的几个事项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铭岳城(该企业间接拥有91.3%的附属企业(通过拍卖成功竞标广州土地,总地价为人民币3,780,000,000元(约相当于4,774,518,000港元)。

拍卖成交确认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合同当事人

买方:铭岳城(本企业间接拥有91.3%的子公司) ) )。

卖方:广州市国土局,管理中国广州市土地资源的中国政府机构。 董事在进行了所有合理的咨询后,根据所知、所知、所信,广州市国土局是独立于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第三方

目标的几个事项

铭岳城收购的地块之一是中国广州市天河黄云路华美牛奶厂at1003039地块,总占地面积113,2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626平方米。 地块2位于中国广州市天河区黄云路华美牛奶厂at1004026、at1004004地块,总占地面积72,3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565平方米。

“龙湖地产:须予披露交易”

土地为了快速发展包括住宅、学校等项目。

代价和支付条件

的土地代价为人民币3,780,000,000元(约相当于4,774,518,000港币),其中地块地价约为人民币2,220,000,000元),相当于2,804,082,000港币。 000元(约相当于404,192,000港元),以及地块2的黄金合计相当于270,000,000元),余额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支付。

“龙湖地产:须予披露交易”

总成本由本公司内部的资源支付。

收购若干事项的理由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和物业管理业务,但本企业认为并购的一些事项是在日常和常规业务过程中进行的。

为了提高本公司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地位,董事会认为收购一些事项提供了投资机会,进一步强化了本集团在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的现有地位。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并购的若干事项按照常规商业条款进行,相关条款公平合理,且并购的若干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龙湖地产:须予披露交易”

通常有几个事项

相关适用百分比超过5%小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一些事项设立价格企业需要披露交易。

龙湖地产:必须披露交易

标题:“龙湖地产:须予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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