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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考试调动方案
为了公平起见,做好教师人事调动工作,规范教师流动机制,结合全县教育实际情况,经县委、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县内教师流动,形成教师有序流动的实务体制,处理部分教师生活困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竞争氛围,促进全县教育更好、更快、更快发展。
二、考试调整大致如下
(一)多次按编制、符合诉求的大致情况;
(二)反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大致情况;
(三)重新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大致情况。
三、试验调整范围
(一)在职教师从罗雄镇以外的学校申请转入郡中学和小学(罗雄一中、罗雄二中、罗雄三中、县直小学及东屏小学、腊峰小学、新村小学、西关小学)的,一律列入考试调动范围。
(二)罗雄镇内的县外教师需要进入城市罗雄管辖小学的,为进入城市小学教师总数的20%以内的名额,由罗雄镇负责评选。
四、试验方法
(一)报考资格
1 .正式被录用为在职在籍人员后,在农村学校工作5年以上;
2 .家庭确实有实际困难
3、师德师风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效果好;
4 .报考中学,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且现有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考试调整计划学科一致(在小学任教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中学)。
5 .报考小学需要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时无需向学科报告
6 .违反法律、违反纪律、违反或者上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试验对象
对申请调动的教师,由学校设立考核指导小组,在家庭困难情况、工作年限、教师作风、教育教学成绩4个方面依次量化排序,在本校教师总数的10%以内优先明确参考教师。 所在乡(镇)党委)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统一报送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
(三)教龄加分
1 .招聘录用在职人员起,工作5年以上的,第6年起1年的教育年龄加0.5分(不满1年按1年计算,离职培训不分教育年龄);
2 .教育年龄加分由学校审查,校内公示5天后向教育局报告,教育局审查,公示无误后给予明确加分。
(四)笔试复印件及时间和地点;
1、报考城市小学的报考科目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总分100分; 报考城市中学考试科目有专业信息、教法技能2门,专业信息100分、教法技能50分、总分150分。 考试采用闭卷方法,与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步进行,采用相同的考试用纸。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参考教材由云南省现代教育判断中心编写,以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三版》为中心,《专业信息》、《教法技能》考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编写,《曲靖市教育局
2 .试验时间:年x月xx日
中学:上午9点-11点30分考试《教学法技能》、《专业信息》。
小学:下午15点到17点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 .考试地点:详情请参照《准考证》
(五)试验调整方法
1 .考前教育局根据教师的诉求公布城市中学和小学的考试调动计划数量和中学所需各学科教师数量。
2 .考试教师考试中总分=笔试得分+年龄加分。
3 .小学根据计划数从高分选拔到低分,如果最后分数相同,就增加计划数进行选拔。 选拔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城市小学教师的诉求情况安排在县直小学或罗雄城市小学,安排在罗雄城市小学教师,由罗雄镇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在所辖城市小学从事。 城市小学选拔后,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小学的剩下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拔5人,从罗雄镇中心学校安排到城市外的紧缺编学校任教。
4 .中学分别根据报考学科及该学科的计划数量从高分选拔到低分,同一学科的报考人数与该学科的报考计划数量相等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才能选拔。 如果最低分数相同,优先选拔中学任教的,如果相同,优先选拔教育年龄加分高的,如果相同,增加计划数全部选拔。 选拔人员由教育局根据城市中学教师的诉求情况统一安排在罗雄一中、罗雄二中、罗雄三中从事。
五、非城市地区的校际调动方法
(一)罗雄、师走山以外的乡(镇、街道)之间的调动,从正式录用到在职开始编制工作满5年,根据编制和岗位需要,调入和调出控制在乡(镇、街道)教师总数的3%以内,所有编校一律不得用人。
(二)从罗雄、腊山调到其他乡(城镇、街道)的,或从九龙、板桥调到罗雄、腊山、九龙、板桥以外的其他乡)城镇、街道的,不限工作年限和比例。
(三)申请审核按照《罗平县教育系统非城镇乡(镇、街)教师调动申请书》的要求进行。 转入的学校(小学为中心学校)和乡(镇)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在教育局班会上讨论,报告政府领导同意后,文章调动。
六、相关要求
(一)原学校调动人员、调职后转入学校后没有相应职务岗位的,转入的学校根据教职工聘任制相关规定,对转入者实行高职低任用,新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明确新的工资待遇。
(二)各中心的学校和中学,必须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合理设置岗位,不得随意配备教师,也不得随意聘请代课教师。 不按规定执行会引起用人单位混乱的,对校长负严格的说明责任。
(三)目前在高中、初中、小学任职的教师,工作责任感不强,或者无法胜任所属学校的工作,或者教育教学效果差的,由高中、中学申请,教育局将其调动,小学由完小申请,中心学校由乡(镇)党委(镇)
七、组织领导
本方案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监督指导教育年龄加分、组织考试、人员选拔等重要环节,并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教师调动顺利进行
八、本方案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标题:“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考试调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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