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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475亿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11.7%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以下为除特殊证明外名义增长。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费用品零售额11794亿元,增长8.7%。 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65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 其中,限额以上的单位网上零售额[1]为3858亿元,增长55.9%。

“统计局:11月社会花费品零售额增11.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列,11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203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59亿元,增长12.5%。 1-11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42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391亿元,增长12.9%。

按费用形态划分,11月,餐饮收入254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 商品零售20933亿元,增长12.0%。 1-11月,餐饮收入251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 商品零售额为211460亿元,增长12.2%。

在商品零售中,11月,限额以上的单位商品零售为11054亿元,增长9.2%。 1-11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111097亿元,增长9.8%。 / BR// BR /来源:国家统计局

标题:“统计局:11月社会花费品零售额增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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