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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部交易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对交易实施者也不是“不吃亏”的生意。 在监管部门最近通报的“黑牛食品样品”中,自认为获得重组内幕的自然人黄锦川,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亏损80多万元,被罚款20万元。
广东省证券监督局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在黑牛食品去年9月的重组计划中明确了不为人知的一幕。 去年9月9日,早盘股价暴涨后,黑牛食品当天下午宣布停止收购资产的计划。 黑牛食品此次停牌,原本打算通过股票发行方法整体收购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兴”)的相关资产。
监管部门表示,在两家企业商讨重组的过程中,当时的广东长兴总经理梁某也参加了此次重组,并于年8月28日左右获悉了此次重组的内部消息。 黄锦川和梁氏是朋友关系,前者在梁氏的办公室得知有关重组的内部消息,评价说“黑牛食品”的股价会上升。 在这样的背景下,黄锦川于去年9月4日利用自己管理的“蒋某林”、“黄某权”账户,集中认购黑牛食品87万6700股,耗资748万2800元。
由于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黑牛食品于去年10月22日宣布中止此次收购,复旧后股价也大幅下跌。 没办法,“对赌”失败的黄锦川在10月22日至30日期间全部抛售上述持股,最终亏损87.07万元。 不仅如此,由于在内幕新闻公布之前交易了黑牛食品股,黄锦川因内幕交易行为被广东省证券监督局罚款20万元。
上海证券报纸
标题:“最悲催内幕交易 买黑牛食品亏87万还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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