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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内参信息】从年3月5日开始,我公司多次受到磴口县巴音高勒镇沙拉毛道查布等牧民来北京投诉。 我们与磴口县巴镇沙拉毛道查签订了《草牧场承包合同》,承包了28700亩草牧场,从2004年开始查查领取牧放我们草牧场还草的补偿金,领取后进行全查的当地政府将国家土地政策视为孩子的玩物,我家

“磴口县政府随意作废牧民承包草场,霸占草场用于违规套取国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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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年5月31日派遣研究员到磴口县巴音高勒镇进行实地考察,走访了17个相关部门和公司,取得了人证、物证、书证及大量音视频资料,证明牧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并参加樊文县长主持的县有关部门领导座谈会,当地林业部门、国土部门等单位领导也介绍了具体情况,有音视频资料。 虽然答应尽快调整和解决这一投诉,但目前会议上承诺的事情没有得到落实。 此后,大半年多次以挂号邮寄的形式反映到县、市、省相关职能部门,无济于事。

“磴口县政府随意作废牧民承包草场,霸占草场用于违规套取国家款项”

年10月29日,磴口县人民政府文件《磴证字[]139号》回复牧民巴图那生持有的联户《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无效。 这个意见与实际不符,涉嫌与中央农牧民承包政策法规直接对抗。 具体问题如下,供读者参考评价。

1、县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刷<; 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落实完全草原双权一致的规定>; 《的通知》内政发[1996]138号文件要求,已经实行两权一制政策,没有联户承包形式。 因此,牧民持有的《草牧场承包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根据宪法规定,任何政策法规都不得违背宪法,不得以一张通知认定所订立的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 因为《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发行日期,没有注册日期、主管部门备案,就是无效证明书。 那个证明书上加盖的磙口县人民政府和原粮台乡沙拉毛道嘎查委员会的印章是怎么来的? 这些印章是政府的吗? 牧民做记号做的假证件吗?

“磴口县政府随意作废牧民承包草场,霸占草场用于违规套取国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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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由于历史原因,萨拉曼加查和磴口县的防砂林场、中国林科院沙漠实验中心的草场重叠,草场边界不清晰。 这件事有客观欺骗国家林补充资金的嫌疑! 这片土地上有很多是非混乱是谁干的?

3、政府在2001年占领牧民的土地,从草牧场变成林地,到了2001年变成非林地。 这片土地是怎样变化了的林地? 如何从林地变成沙地? 近20年来,为什么不向土地承包牧民证明白?

(/h/) 4、政府变更这块土地的用途属性,是否涉嫌非法领取国家林业补助金? 现在又要用非法手段拿到光电项目的补助金吗?

对于磙口县政府取消牧民巴图那生草牧场承包经营门票、侵占牧民土地一事,三农内参将继续引起关注。

“三农内参”部

标题:“磴口县政府随意作废牧民承包草场,霸占草场用于违规套取国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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