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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 [/p ] [ p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促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的快速发展,经国务院同意,
一、确定新形势下的快速发展定位
(一)确定快速发展定位。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快速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定部署,把建设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区域快速发展战术实施的重要载体,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招商引资新
(二)向快速发展方法的转变。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在快速发展理念、兴起模式、管理方法等方面加快变革,努力实现从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的转变,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快速发展的转变,从硬环境向软环境的胜利的转变。
(三)实施分类指导。 东部地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率先实现转型快速发展,继续提高开放水平,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高在全球价值链和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比较本地区的特点,根据特色和特点主导产业,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现代化产业集群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探索动态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约束和威胁机制,细化监督判断工作。 支持符合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快速发展质量高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按计划升级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保护不达标、快速发展长时间滞后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实行预警、通报、限期治理、退出等处罚,逐步升级和退出两方面的动态治理。
(五)完整的评价体系。 进一步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快速发展水平评价方法》,以创新能力、企业品牌建设、规划实施、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行政效益、新增债务、安全生产等为考核首要内容,引导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走质量效益型快速发展之路 对申请升级的省级开发区,实施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相同的综合评价标准。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六)反复刷新体制结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区域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探索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依法规范的快速发展。 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简化行政权力下放,科学设置职能机构。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必须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完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严控债务风险。
(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支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开展外商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等模式。 鼓励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录用、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试点。
三、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八)提高投资质量和水平。 稳步推进部分服务业行业开放,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 让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带有条件的区内公司出国。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完全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积极吸引先进制造业投资,努力培育战术性新兴产业,大力快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九)推动区域协调快速发展。 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根据国家区域和产业快速发展战术共建区域间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 建立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产业快速发展的新闻平台,吸引企业有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研究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土地、人才政策,继续为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依法申报设立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四、推进产业结构转换和高度化
(十)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应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以质量提升插件升级为核心,协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服务业快速发展,提高产业集聚效应。 在培育战术性新兴产业中,要因地制宜明确要点,不要让其发生同质竞争。
(十一)加大科技创新的推动力。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反复兼顾经济和技术,把保护知识产权和提高创新能力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平台,形成产业创新集群。 支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立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推动建立严格有效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 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创新园,不断深化经贸行业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十二)加快人才体系建设。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提高快速发展的保障水平,深化产学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中外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支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招商基金、创业投资贴息资金、知识产权挂牌出资等方法,构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 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激励保障机制。
(十三)更新投融资体制。 继续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产业结构转换和高度化快速发展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 允许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开发运营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市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产品筹集资金。 支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与投资机构、保险企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合作,探索建立保险贷款次序时的融资安排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与社会资本共同探索区中园。
(十四)提高新闻化水平。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迅速发展软件和新闻服务、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吸引和培育新闻技术重要行业龙头公司,利用新闻科技手段扩大原有产业链,拓展产业 积极推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统计新闻系统的应用拓展和功能提升。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应当保证新闻基础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同时规划、同时建设。
五、多次绿色集聚迅速发展
(十五)鼓励绿色低碳循环的快速发展。 支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开展经贸行业节能环保国际合作,制定完善实务指导方针和指标体系,加快国际合作推进生态园建设。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大力快速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预防和控制环境风险。
(十六)多次计划领导。 制定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长期快速发展规划、重要产业投资促进规划。 严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重复科学、高效、有序的开发,随意调整规划。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法批准,实现全面覆盖,要点地区可以开展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十七)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严格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增量,充分利用库存,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地开发利用土地。 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探索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机制。 省级人民政府为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可以在本级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允许符合条件且确有需要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根据手续申报扩张区或调整区域。
六、优化经营环境
(十八)规范招商引资。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节俭务实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提倡以产业规划为指导的专业化招商引资、产业链招商引资。 加强对境外(边境)招商引资集团的管理,加大对违规招商的巡逻和处罚力度。 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和土地政策,禁止侵占被拆迁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不得非法委托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供地审批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土地出让金的减免和归还。
(十九)完整的综合投资环境。 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要健全政企信息表达机制,以投资者满意度为中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商业环境。 鼓励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依法开设各种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发布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建设指南建立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深对促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定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
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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