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财富科技商品销售额迅速上升,相关投诉也“水涨船高”。 因此,安徽消协专家表示,新修订的客户权益保障法将金融服务类客户纳入保护范围,客户在购买财物科技商品时应注意认识,特别是要观察“预期收益”的描述,谨慎购买挂钩类等财物科技商品。
安徽省马鞍山市消协日前接到市民吴先生投诉,购买财科技商品的投资收益率与承诺完全不一致,大大低于预期收益。 吴先生还发现,该理财商品涉及“一篮子股票”,只有当天所有关联股票的收盘价在一定区间内时,才按一定的年收益率计算,否则当天收益为零。 吴先生提出退订时,被告知只能返还本金的80%。
对此,消协提出了财务技术商品证书的“预期收益率”未必是过期后的“实际收益率”的费用提示。 发生纠纷时,口头约定不能作为维权依据。 客户必须在对财富、技术、商品封闭期、投资目标、风险等副本有一定的了解后,再做出购买决定。
另外,替代性财产技术商品、挂钩类财产技术商品等必须特别观察、慎重购买。 专家表示,收藏品等另类理财产品评价体系不完善,业绩完全依赖于投资方的市场行情,比之前流传下来的投资风险更高,不适合普通投资者。 钩子类理财产品与股票、汇率、基金、指数等标的挂钩,产品设计多而复杂,杠杆模式容易扩大风险系数。 投资者只有具备一定的金融、财务和投资知识,对挂钩目标和收益条款有一定的了解和评价,才能获得理想的收益。
消协专家表示,《新消法》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法、安全观察的若干事项和风险预警、售后服务。 客户在购买财物科技商品时要注意核对,仔细阅读财物科技商品预约协议书,全面了解产品优势,不可贪图一时的高利率。
标题:““预期收益”不可轻信 购买理财产品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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