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进程缓慢,但最终得到推进,外资银行代理基金资格申请近日迎来了积极消息。 从“未受行政处罚”改为“未受重大行政处罚”,通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周末的公文,在外资银行心中落下了巨石,消除了代销基金业务资格申请流程中的巨大门槛。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由于各外资银行提交相关资格申请的时间不同,此前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也不同,因此一些外资银行关注的代销基金资格“第一次之争”目前仍存在悬念。

消除“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制约门槛

据本报报道,外资代理基金业务资格申请进展缓慢,首要制约门槛是此前相关法规中“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规定。 (详情请参照本报3月12日“外资银行代理销售基金申请晚,未受到行政处罚或约束的门槛”。

外资相关人士此前向记者曝光说:“大部分外资企业都受到了相当大的行政处罚,要满足这个条件并不容易。” 因此,许多外资企业此前都期望该条款由“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改为“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从而使许多外资企业能够顺利开展相关业务。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但是,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周末公布的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记者在查阅相关条款时,被变更为“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我们期待着这个。 》一位外资人士昨日表示,相关条款的调整,将促使越来越多具有专业理财销售产品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机构进入该行业,丰富市场参与主体,满足投资者不同的理财诉求等具有正面意义。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基金销售机构涵盖商业银行、证券企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销售机构4大类机构,已有190家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数量从以前的1家增加到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无迅速发展到现在的19家。 新的基金销售机构类型的出现,带来了新的基金销售业务模式和理念,促进了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差异化竞争,为领域的快速发展增添了活力。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最初的争斗”还有悬念

迄今为止,渣打银行(中国)、大华银行)、花旗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中国) 5家中国外资法人银行的基金销售许可证申请均通过证监系统受理。 记者表示,一些外资企业有很强的意愿成为获得“第一只”基金代销资格的外资企业。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根据记者昨天获得的上海证券监督局外资银行基金代销资格受理和审批进度最新情况,目前渣打已进入审批阶段第一批意见反馈阶段,大华、花旗、东亚、恒生等4家银行尚处于受理阶段的通知补正阶段。

不过,记者从市场获悉,虽然外资银行提交申请的时间不同,但外资银行获得代销基金资格的“第一场之争”依然存在悬念。

“各外资银行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同,这次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更详细的规定,所以各银行的影响肯定不同。 ’据外资相关人士介绍。

据悉,监管层此次确定并细化了“重大”行政处罚的考核标准。 具体而言,首先根据处罚部门的划分评价标准执行,其次,处罚部门在无确定标准的情况下区分其性质时,申请主体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最后,处罚部门未作确定标准或书面证明的,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大致提出法律意见,评估证明申请主体受到处罚是否属于“重大”处罚。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另外,“除了申请速度快之外,银行自身的准备也相当重要。 ”。 一位大外资人士说。 据悉,除符合风控、财务良好等条件外,外资企业还需要相应的技术设施,必须完成基金企业、中登企业等技术系统和符合规定标准的网络测试。

“外资行代销基金取消“未受行政处罚”制约”

上述大型外资银行相关人士介绍,银行需要设立专门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其中本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员工需要取得基金工作资格,特别是要求外资银行取得基金工作资格的有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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