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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将逐步向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企业提供总额3亿元的借款和委托贷款,以支付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原名“温哥华购物广场项目”)的工程建设价款


公告称,3亿元借款中,用借款方法提供2亿元,年利率8%; 按委托贷款办法提供1亿元,年利率8%。


另外,王府井拥有郑州王府井商业管理有限责任企业的51%股权,塔鲍曼郑州拥有郑州王府井商业的49%股权。 郑州王府井商业拥有郑州枫华65%的股权,因此此次借款的几个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处于工程建设阶段,郑州枫华没有营业收入,需要筹集资金支付建设费用。 王府井拟作为间接股东向郑州枫华阶段性有偿提供借款和委托贷款,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


王府井表示,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是企业开拓河南市场特别是郑州商业市场的重要项目,提高企业在河南乃至中原地区的市场份额和市场控制力,补充郑州王府井百货和战术,洛阳王府井百货和焦作王府井百货的集群效应 企业可以通过借款和委托贷款办法向郑州枫华提供工程建设资金,保障项目进度,提高项目成功率。

“王府井拟向郑州购物中心借款3亿 用于工程建设”


“熙地港购物中心”是王府井百货、美国零售房地产开发商和运营商塔鲍曼企业首次合作打造的购物中心产品,目前“熙地港购物中心”落地西安、郑州。


标题:“王府井拟向郑州购物中心借款3亿 用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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