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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交通运输部发布新政策“水运领域调整管理若干事项”的游艇领域受到影响有两点。 第一,取消北京备案手续,游艇的编号流程可以缩短一个月。 第二,禁止进口1年的限制从建设完成日起到实际的进口申报日为止,进口结束后什么时候办理发卡手续将不再受到限制。 运输部关于取消协调水运领域管理部分事项的公告是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水运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快速发展环境。 交通运输部决定取消一些水运领域管理部分事项的调整,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现将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进口游艇备案,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进口游艇管理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年第55号)要求的国外到我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船舶检验部门从国外进口船龄1年(从建成到进口)以上的游艇。 二、撤销船舶交易服务机构《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交水发( 120号) )关于船舶交易市场布局的备案以及取消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向总部提出的汇总发布的要求。 即删除《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最后的“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四条最后一句“向交通运输部报告汇总公布”予以删除。 三、取消国际集装箱班轮空集装箱运输备案《关于国际班轮企业同意在中国沿海主要港口之间运输的空集装箱书信》(厅水字( 2003 ) 222号)国际班轮运输企业的运输

标题:“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调整水运领域管理一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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