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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变成了“双11”。 网上吸引了众多客户,如打折促销、抽奖秒杀、便宜、方便快捷等。 近年来,网购后因质量、价格、快递等问题引起的纠纷逐年上升。 昨天,长沙市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发布法律警告,提醒顾客合理处理“双11”,不要注意网络购物的风险。
警戒:“定金”不是“定金”。 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文先生打电话咨询了12348热线。 去年“双11”前两天,他在一家电子交易所看中了羽绒服,价格2499元,店家预付99元,“双11”当天最低成交价1299元。 文先生看到可以这么优惠,马上就付了定金。 两天后,文先生发现其他电子商务的活动价格更便宜。 同样规格的羽绒服999元。 因此,文先生要求电子商务业者退还预付款,但电子商务业者以“订单时已确定不退还预付款”为由,拒绝了文先生的退款申请。 文先生询问12348热线,不是说新实施的《顾客权益保护法》没有理由通过网购退货7天吗? 我付了两天的话怎么不退钱?
12348热线律师刘恺回答说,文先生交付的定金不能退还。 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加倍返还定金。
冷静:“7天无理由退货”的电子商务业者扩大了拒绝范围
在媒体工作的周先生是网购的常客,大部分生活用品都是网购。 上个月,她在网上商店买了一件羽绒服。 收到商品后,我发现实物和照片相差甚远。 得到好的羽绒服的时候,说是棉衣服。 周先生以店方约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为理由向卖方申请退货,但客户长期无视,遭遇无故推脱等“待遇”。
12348年刘恺律师介绍说,引入了“7天无退货理由”的法律规定,赋予客户7天的“反感权”。 由于交易双方对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有不同的理解,商家扩大了不适用无故退货的清单,制造了退货障碍,由此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刘驰律师警告说,顾客必须注意,这些商品7天不适用,无故退货,顾客订购等4种商品不能无故退货。 其他,根据商品的性质,客户在购买时确认不应该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慎重:要保护个人隐私,注意在退款时不要被“钓鱼”
王先生打电话到12348热线,大约一周前,她在淘宝的一家店铺买了衣服。 付款成功的第二天,她接到一个自称为店里客服的电话,告知小王购买的衣服缺货,让小王申请退款。
对方可以详细说出小王购买的商品和收货地址等消息,所以小王不太怀疑。 她应对方要求,通过对方提供的链接办理退款手续,输入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以便马上退款。 第一次输入结束后,对方告知王先生退款没有成功。 王先生再次输入银行账号、密码,这次成功了。 几分钟后,小王接到银行的邮件通知,她银行卡才花了8000元,小王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刘驰律师认为,小王遇到的是网络钓鱼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小王的订单新闻取得小王的信任,以退款为由,让小王输入银行卡号、密码、密码,骗取钱财。 刘凯警告说,顾客在网上购物时必须提高防范意识,经常观察保护自己的私人新闻。
标题:““双11”谨防网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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