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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姚进报道,保监会今天正式印发《保险机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判断和客户分类管理指南》,要求人身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指南》。 及时执行有困难的,可以在年3月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检查局提出延期申请,但不应在年12月31日前执行。
据悉,《指导原则》的目的是判断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风险,合理明确顾客洗钱的风险水平,提高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事业的有效性等。
根据《指导原则》,保险机构应当考虑业务方法固有的洗钱风险,关注顾客的异常交易行为,结合当前市场的具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业务风险。 其中,业务风险的子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交易(保险领域的突出优势)。 非面对面交易(如电销、网络销售); 然后是异常的交易和行为。
标题:“保险新规严防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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