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36字,读完约5分钟

本生命江苏泰州中心支行副总经理王付荣在6年多的时间里,诈骗、挪用、侵占了约3亿5000万元的资金,涉及客户数千人。

日前,主要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逮捕或采取强制措施,其他约30名本生命总、分企业和中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被保监会追究责任,处以开除、警告、罚款等。

涉案3.5亿

位于江苏省中部的泰州市近日备受保险业关注。 江苏13个辖区中,2009年泰州总保费收入仅排在第9位,但寿险企业非法集资事件大幅引发对泰州的关注,牵连生命体也再次扑面而来。

最近,《本人寿泰州中支原副总经理王付荣关于非法集资案件解释责任的通报》向各保监局、保险企业、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和保险中介企业发行。

2009年10月,本生命泰州中支原副社长王付荣因涉嫌非法集资案成立保监会在江苏现场设立特别调查组调查案件和责任,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该案的基本脉络已经明确。

据调查,2003年至2009年10月,王荣荣通过私自印制假保单非法集资、挪用保险费和禁止退保资金等方式,诈骗、挪用、侵占约3.50亿元资金,涉及客户数千人。

相关人士表示,王荣荣,35岁,高中文化,2002年进入本生命泰州市中支,担任过泰州市中支副社长。 从2003年开始,国王私刻保险公司印章,以“拼凑”虚假业务的方式提供保险,用虚假保单向其个人账户或其管理的投资公司账户划入退款。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根据公安部门的侦查,王付荣挪用的资金共计1亿8500万元,其中约6700万元用于投资9家企业公司,48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资金的利息,2900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浪费,1000万元用于购买房地产汽车

相关人士表示,王付荣在泰州中支先后担任集体保险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利用职务方便,用单一团体编制的方法拼凑团体保单,向被保险人开具保单收取保险费,但未入账,故扣除保险费 另外,国王以投保人的身份申请返还保险金,并挪作他用。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2003-2006年期间,对于到期需要兑付的保单,王将从个人管理账户按时按利息兑付,并针对大部分续保客户,继续打印自保凭证,将续保再次存入个人管理账户。

在2006年底保监会的现场检查中,本泰州中支被查出违反团体养老金业务经营,王荣荣也因此被免去泰州中支副社长一职。 随后,国王借用本生命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设计固定收益产品,自行印制《保险单》,以销售保险产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长达6年多的挂牌禁止和挪用造成了巨大的资金缺口。 根据保监会的通报,事发时,该案资金缺口约达1.89亿元。

说明责任28干事

持续数年的违法行为,并不是王荣荣一个人独立操作的,非法集资挪用保险费的组织已经形成。

相关人士表示,该泰州中支的数名员工参加国王非法集资和挪用保险费的活动,其中有内勤和外勤。 既有财务部的负责人,也有技术人员。 保监会《通报》表示,“泰州中支历任最高负责人管理不善,未能对团体业务质量和风险进行较为有效的约束和管理。 泰州支部的一些工作人员直接协助王荣荣犯罪,或者客观上协助王荣荣犯罪。 ”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根据保监会通报,直接参加非法募股活动的有泰州中支营销业务室(原团体部员工)陈婷、泰州中支团体业务支部)原团体部外勤)朱悦和原团体部外勤的李小燕被开除。 其他6人被劝诱的泰州中支原负责人和现任负责人分别遭到大过和通报批评。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被追究责任的不仅有泰州中支的11人,该生命总企业还有7名管理层成员和2名部门经理,当时负责团体业务和销售的总企业副社长孙同越、徐永清、林克屏(现大童保险销售服务企业会长兼总裁)和总企业销售管理传感器 另外,5人分别被举报批评、降级或记录。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在本生命江苏省各企业级,有8人负责解释,包括3名高级管理层和4名部门长,分别被降级、开除、警告、罚款等。

通报称,本人寿江苏分企业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当时的副总经理杜树楷(分管团体业务)长期支持、纵容、庇护王荣荣,泰州中支团体业务管理失控,被开除。 江苏省分企业意识到王附荣的违法行为,而且江苏省保监局在查明泰州中支团保险部大部分员工参加其违法活动后,采取了不妥当的处置,没有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因此王附荣的同伴继续担任泰州中支机构的负责人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保监会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损失尤为严重。 由于该监管部门对各级相关负责人都要追究责任,未来保监会在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时将特别重视对高管的解释责任。

7月1日,《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要求各保险企业制定案件责任追究方法,消除案件发生后“地位越高责任越小”和保险企业上级对基层机关的庇护和变相庇护。

2006年1月,保监会发布《国有保险机构重大事件指导责任追究试点办法》,对国有保险企业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案件责任追究,本生命体为了为汇款企业提供资金,在本例破案中参照了本《办法》的规定。

本生命体已经采取行动弥补顾客的损失,不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损失。

据通报,截至今年5月3日,本生命体共收缴13014万元,假保单凭证4098件,对王荣荣全部资金或控制的9家实体公司、2家房地产采取保全措施,上述公司和房地产初期投资额约5100万元。 另外,公安专责小组还收到相关公司和个人名下车辆20多辆,现金800多万元。

“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资料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标题:“新华人寿泰州高管诈骗挪用3.5亿顾客资金”

地址:http://www.laszt.com/lhxinwen/6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