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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需要收购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成都深长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年11月6日与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成都企业认购成都银河湾99%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洲控股:关于为子企业成都深长城提供担保的”

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成都银河湾) ),因此,作为企业完全子公司的成都深长城房地产有限企业)以下成都企业)将于年11月6日在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企业)以下万载银河湾)和附生效条件的成都企业购买成都银河湾99%的股权《股权转让合同》

“中洲控股:关于为子企业成都深长城提供担保的”

根据协议约定,企业将同意向成都企业提供万载银河湾不可取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该担保必须经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企业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地点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久北巷139号附46号。 法定代表人许斌,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业务是房地产开发、经营。

成都深长城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普通合伙)审定,截至去年12月31日,该企业总资产为36.1亿元。

三、担保函的第一副本

为了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企业拟同意向成都企业提供万载银河湾不可取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协议约定,成都企业认购目标股应向万载银河湾支付的对价为人民币1,238,284,000元。

担保的范围是成都企业在主合同项下比较的银河湾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对价、损失赔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任何违约责任、费用、支出、损失以及债务人向贵公司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为实现主债带来的利息主债权而消费的所有费用。

“中洲控股:关于为子企业成都深长城提供担保的”

保修期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成都企业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后。

四、董事会的意见

该担保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企业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09年10月31日,企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6,345万元,占企业年核定上市公司所属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83.58%。 企业没有逾期担保和诉讼相关担保。

在这里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标题:“中洲控股:关于为子企业成都深长城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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