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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信息网最近,彭博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 icma )发表了一份关于如何处理亚太地区和伦敦银行间借贷利率)相关的“遗留”债券合约问题的报告。 libor闭幕后不到半年,管理“遗留”合同的转移风险是各国立法机关、监管机构和公司最为关注和担忧的问题。 报告显示,亚太地区与libor的“遗留”债券合约问题严重,目前亚太“遗留”债券合约价值达1903亿美元,其中80%拥有充足的备份条款( fallback language ) 为了保障亚太地区libor挂钩债券顺利过渡到无风险基准利率( rfr ),报告书提出以“征求同意”的方式介入这一问题。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蒋效辰认为,亚太地区有必要加快处理libor挂钩的“遗留”债券合同问题。

“亚太需加快脱钩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日本是亚太地区“遗留”债券合同的主要发行地。 首先,日本是亚太地区“遗留”债券合同的主要发行国。 在全球8540亿美元的“遗留”债券合同中,1903亿美元在亚太地区发行,日本占亚太地区的比例为82%,第二位和第三位分别是中国内地( 7.4%和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 其次,许多亚太地区的“遗留”债券合同将以日元发行。 亚太地区以日元发行了1263亿美元的“遗留”债券合同,占66%,美元占32.5%,英镑、欧元、人民币合计占1.1%。 另外,达到1237亿美元的日元“遗留”债券合同将于2028年以后到期或为永久债券。 此外,亚太地区非美元libor签订的“遗留”债券合同大多数受日本法律管辖。 与亚太地区美元libor挂钩的“遗留”债券合同适用法大部分为纽约法和英国法,分别占50%和39%,与国际债市常规法律规定一致。 但是,90%的非美元libor签订的“遗留”债券合同受日本法律管辖。 在亚太地区发行的560个“遗留”债券合同中,198个受日本法律管辖,其中20个债券完全没有备份条款。 如果这些债券合同在转换为无风险基准利率时发生法律纠纷,则可能存在法律规定不一致等问题。

“亚太需加快脱钩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亚太地区大量新发行的libor挂钩债券,转换为无风险基准利率的积极性弱于英美各国。 由于各国监管机构不断强调尽快停止发行libor相关债券,更多的债市应对了从libor相关债券向各国规定的无风险基准利率相关债券的转移。 在不需要发行libor挂钩的债券的情况下,发行者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备份条款。 报告指出,从各国转向无风险基准利率的过程来看,自2019年美国替代基准利率委员会( arrc )公布备份条款建议以来,美国仍有许多债券与libor相关,但数量逐渐减少。 在英镑债市中,几乎所有新发行的债券都参考了英镑夜间指数平均利率( sonia )。 相比之下,在亚太地区,新发行的libor挂钩债券量在2019年和每年都有大幅增长。 年,亚太地区新发行的389亿美元libor挂钩债券中,53亿美元的债券没有包含备份条款。 报告指出,亚太地区,特别是日元libor永久终止后,不含备份条款的合同将比英美地区面临更严重的不确定性。

“亚太需加快脱钩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为了降低“遗留”债券合同带来的风险,“征求同意”的做法适用于日本法律。 报告书指出,债券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合同,往往可以通过“征求同意”的方式,经各方同意后制定合同条款。 例如,债券发行人可以对条款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如果同意该意见的持有人达到法定人数阈值,该债券的修改案将写入债券合同条款。 由于美国纽约法要求的法定人数阈值为100%,所有债权人同意后可以变更条款,“征求同意”在美国可能不适用。 英国法律要求的法定人数为75%,包括目前60只英镑libor挂钩的“遗留”合同成功采用“同意募集”法转为sonia债券,但未成功的例子。 相比之下,根据日本企业法,修改后的债券合同不需要达到法定人数,但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修改后的债券条款必须经过多数债权人的同意才能向法院提交修改决议并得到批准的所有债务人书面同意修改意见的,也免除法院的批准。 日本的法律对法定人数的门槛没有严格的要求,“征求同意”的法律在日本更容易实现。

“亚太需加快脱钩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

libor的停止时间所剩无几,亚太地区需要减少或停止发行与libor相关的新债券。 如果缺乏积极转移,可以考虑采用“征求同意”法在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修订和谈判条款,以降低libor转换为无风险基准利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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