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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改委10日向美国高通公司发出了60亿8800万元的创纪录罚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10日接受记者采访,透露了这一事件背后的4个不为人知的细节。
为什么要调查高通量:美国企业率先通报
据许昆林介绍,2009年,两家美国公司共同向国家发改委通报,反映高通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高通从此进入反垄断调查视野。 年后,中国相关公司和律师事务所、亚洲地区其他国家的公司也开始向国家发改委通报高通。
年11月,国家发改委分别派出20人的队伍,突击调查高通后,正式进行了其立案调查。
许昆林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发改委仍不断接到疑似高通垄断的通报。 巧合的是,政府在公开处罚决定之前收到的最后通报,也来自美国企业。
在顶级没有被罚款:考虑高通的合作态度
根据中国法律,对反垄断法的处罚标准为关联公司上年销售额的1%到10%。 关于为什么不按照10%这个“顶级”标准处罚高通量,许昆林解释说罚款不是反垄断执法的目的。
他说,调查高通是因为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抑制了其他公司的创新,市场难以形成竞争。 在过去的14个月中,高通团队曾20多次到国家发改委进行调查,其出台的改革措施也回应了国家发改委的关注。 这是因为不需要根据顶级等级进行罚款。
放弃高通听证:第一次真的受到惩罚
面对外界此前对改革委执法不透明的指责,许昆林此次驳斥称,他在与改革委和高通接触的过程中,每次都有高通律师。
事实上,在发改委向高通发布处罚通告后,高通曾提出听证申请。 “但是,最后一刻,他们又撤回了。 我觉得没有必要”。
2005年以来,美国、欧盟、韩国、日本等调查解决了高通,韩国也剪过票。 不过,许昆林表示,韩国对高通的处罚目前正在以最高法提起诉讼。 这张高通这次收到的罚单应该是世界市场上第一次真正的处罚。
据他说,处罚金额在最后一刻决定了。 高通认为处罚很重,但在信息表达后也接受了。 罚款的汇率按年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平均汇率计算。
满足行业需求:反垄断不是特定的公司
发改委公布对高通的处罚结果后,中国关联方发出呼声,认为这样的变化还不能彻底推翻中国公司在高通博弈过程中的弱势地位。
对此,许昆林回答说,通过反垄断执法来处理领域的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 更重要的是,国内企业的期望非常高,但政府反垄断执法的目的是恢复竞争秩序,不是保护某几家公司,也不是打败被调查者。
许昆林强调,反垄断本身的意义在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实施创新推进。 这不仅对国内公司有利,也对中国外资企业有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垄断是政府的核心职能。
(责任: df134 )
标题:“高通案四看点:美国企业率先举报 高通首遭真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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