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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发改委表示,近期,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依法解决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以全年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共计60.88亿元。
年11月,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根据通报启动了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对数十家国内外手机生产公司和基带芯片制造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取得了高通公司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的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高通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高通公司相关行为是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调查取证与拆解论证表明,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个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高通公司在对我国公司进行专利许可时拒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的专利包含在专利组合中,收取许可费。 此外,高通公司要求免费逆向许可我国许可方持有的相关专利,拒绝在许可费中扣除逆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 此外,对于不得不获得非标准、必要专利综合许可的我国被许可方,高通公司多次以高许可费率、整机批发净售价征收专利许可费。 这些因素的组合许可费太高了。
二是没有正当理由销售非无线通信标准所需的专利许可。 在专利许可中,高通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对不同性质的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和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和对外许可,而是利用无线通信标准在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并出售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许可,我国的一些许可方必须得到高通公司的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许可
三是为基带芯片的销售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高通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以不挑战为我国被许可方获得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 高通公司在潜在被许可方未签订含有上述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方就专利许可协议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时,拒绝提供基带芯片。 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被许可人高度依赖其基带芯片,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销售时附加了不合理的条件,中国被许可人不得不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
高通公司的这种行为是排除、限制市场竞争,阻碍、抑制技术创新和快速发展,损害顾客利益,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全面整改措施。 这些改进措施包括: (1)与对高通部分无线标准所需专利的许可相比,对中国境内为采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价格的65%征收专利许可费。 )2)向我国被许可人许可专利的,应当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要求我国的许可方免费反向许可专利) (4)进行无线标准所需的专利许可时,必须无正当理由地一并出售非无线通信标准所需的专利许可。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许可方签订含有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合同,不以不挑战专利许可合同为条件向我国许可方供给基带芯片。 高通提出的批量改进措施满足了本机构决策和改进的要求。 高通公司还表示将继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以更好更快的发展。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欢迎高通企业在我国持续投资,支持高通企业采用专利保护的技术征收合理的专利费。
由于高通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性质严重、程度深、历时久,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责令高通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时,将依法对高通企业处以年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 这次反垄断执法,制止了高通公司的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了顾客的利益。
(责任: df120 ) )。
标题:“发改委对高通企业垄断行为责令整改并罚款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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