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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不再要求将网络合同车辆登记为出租车客运。 也就是说,没有必要用60万公里强制销毁,而不是执行8年的销毁。 另外,互联网运费大体上实行了市场调节,没有看到数量管理的要求。 业界认为,该方法贴近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国网约车领域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平等竞争,并共同快速发展。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甫一出现引起巨大争议。 经济学界、法律界、交通运输行业认为,如果过于严格,可能会有大量兼职司机流失,影响社会运力。 特别是,网约车需要将车辆改为运营性的。 这意味着报废的汽车年数将达到8年,等于阻止兼职车辆进入网约车行业
历经半年,专车新政终于落地。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进行了许多调整和优化。 由于最受关注的车辆性质,《暂行办法》并不要求将车辆登记为出租车客运,而是规定在网约车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 行驶距离未达到60万公里,但录用年限达到8年的时候,退出网上预约车经营。 降低准入门槛,符合以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共享经济新业态。
关于车辆数、车费的定价等,“暂定方法”也不再受到太多限制。 根据去年10月的《意见》,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现实情况,对预约出租车的票价实施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整价,但此次公布的文件精神是,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票价在基本实施市场调整的同时,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网上预约出租车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条件。 车辆必须适合7辆以下的轿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紧急警报装置; 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运行安全相关标准的要求。 驾驶人要求:取得相应准驾驶型汽车驾驶执照,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交通事故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酒后驾驶记录,近期连续3个得分周期无12分记录; 没有暴力犯罪的记录。
然后,《暂行办法》将征求意见稿中网约车司机应当与平台方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的要求变更为与司机签订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从网约车领域的现状来看,兼职司机和平台签订合同的操作性很差,也违背了共享经济的初衷。 新方法主要在驾照、年龄、交通扣分、犯罪记录等方面对司机加以限制。 原意见征集稿的促销方案也于10天前公示删除。
该方案得到了市场和行业的普遍认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巍表示,《暂行办法》是我国乃至世界第一部针对网约车的正式立法,大大促进了我国互联网+外部形式代表的共享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保障了顾客权益,维护了新产业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实现了新旧产业更迭的阶段性。
易观高级分解师张旭认为,专车新政将报废车辆行驶里程阈值限定为60万公里,相信这个阈值对滴滴伍佰的大部分司机来说并不高,他们也可以接受。 此外,还为司机设定了统一的司机考核标准,证明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了共享经济现实,采取了较为科学的车辆退出机制。 从客观上讲,这一规定对滴滴·韦伯和神州首家汽车自营的两种专车模式更为公平,两种专车运营模式在车辆准入和司机准入方面也真正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作为龙葵的平台公司,滴滴出行也表示,《暂行办法》在如何监管龙葵方面标志着中国政府走在世界前列,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改革,支持网络+快速发展共享经济和新经济。 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企业的相关经营许可。 另外,还要积极探索相关政府部门、旅游领域相关公司,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旅游体验,为社会创造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机会,为亿万人民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旅游服务。
但是,《暂行办法》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上预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运营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 这意味着网约车平台将面临数千个地级市县属地线的审查监管。 对此,滴滴企业表示,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便利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精简政治、下放权力,为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随着《暂行办法》,《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已发表。 滴滴企业对此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1亿元快速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等多方合作,推动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快速发展,加快运营效率升级。
标题:““专车新规”出台:车辆无需8年报废 不进行数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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