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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04户房源,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全部取得5个许可证的住宅,因为许多人出了售1所住宅,被政府列为烂尾工程。 目前,建筑物主体遭到破坏,居民到处投诉,面临随时被拆除的局面。 齐齐哈尔市民间航空园区3号楼的这种诸多舛的命运曲折的现象,相关主管部门的任性伤害了谁,必须深入思考。

“黑龙江齐齐哈尔命运多舛的民航小区三号楼”

合法住宅

齐齐哈尔民航园区位于该城市著名卜奎大街东侧,龙沙区政府南邻,该园区三号楼建于上世纪末。 1998年5月18日,空军队驻哈尔滨办事处以将20000平方米土地换成3500平方米的楼房为条件,与刘杰依托的齐齐哈尔市寰宇工程安装总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售合同》。 随后,刘杰将该工程转包给范信相继依赖的齐齐哈尔市陇南工商公司的总企业。 1999年4月18日,陇南企业与刘世湘依托的齐齐哈尔市乡镇建筑安装企业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向刘世湘订购民航园区三号楼建筑工程,但由于原开发合同未能如期履行,2001年2月18日,中国蓝天实业总公司/ [ 在原有置换条件下又成为范围和经理可靠的齐齐哈尔市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后,刘世湘建设资金不足,因刑事犯罪被暂停施工。

“黑龙江齐齐哈尔命运多舛的民航小区三号楼”

  

图解:居民指着三号楼的惨状诉说着

2002年初,齐齐哈尔市清理整顿建筑市场,将三号楼建设工程列为一半工程。 当时的市建局要求蓝天企业和范信依靠本局下属的齐市住宅建筑开发企业。 2002年7月1日,齐市住宅建筑开发企业每平方米收取3元管理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条件,与范有信签订了《联营协议》。 2002年7月24日,范有信作为投资方与蓝天企业、房建企业签订《联开联建民航园区协议书》,约定蓝天企业享有3500平方米的楼宇外,园区产权、售楼权归投资者所有。 (该约定已得到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的判决、裁定的同意。 根据该协议,2003年7月4日,齐市清扫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该工程后续建设单位为齐市住宅建筑开发企业。 从下一个7月到9月,齐齐哈尔市政府为蓝天企业办理了《国有土地录取证》,相关部门为房建企业办理了包括3号楼在内的民航园区3栋楼工程的全部建设开发手续( 5个许可证)。

“黑龙江齐齐哈尔命运多舛的民航小区三号楼”

  

图解:三号楼的所有当权者都是范信,他的伴郎王继英看到这样被拆散,悲痛欲绝

被定为违反建筑的合法住宅

但是,这种具有合法身份的住宅于年9月被齐齐哈尔市定为烂尾楼。 此外,年8月25日,市住建局文件(齐建呈( 108号) (该文发行人孙立凯已经双规)《关于处理民航园区2、3号楼历史遗留问题的紧急报告》显示,年3月18日和4月18日,市长韩东炎、副市长。 与指示办理的民航3号楼的所有权利比较,市住建局派遣了负责人,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 最后由市法律顾问李莉律师通过拆解现有证据资料提出法律意见。 民航园区的所有权利,既不是中国蓝天实业总公司的,也不是住宅建设开发企业的,也不是刘世向、范信的,而是违法建筑,可以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开采权。 该文件认定民航公司3号楼违反建设,2003年7月至9月有关部门批准3号楼5个许可证,4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被全面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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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证件齐全的住宅,根据法律顾问的一个法律意见定性建设,令人发笑。 3#大楼的居民希望李莉律师证明提交《法律意见》的实际情况,但出乎意料地被李莉律师拒绝了。 遗憾的是,他们将齐齐哈尔市政府当时的法律顾问、目前在齐齐哈尔佳华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李莉律师告上了市律师协会,要求李莉律师说明当时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紧急报告中记载的现有资料是如何解释的。 齐市律师协会在对投诉人的“答复”中解释说,一是“李莉”在提出法律意见时,没有见过对被转让的土地采用聘用权的权利证书。” 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看到上述两家企业在开发该项目时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及转让金再交付的相关手续的律师李莉对谁完全拥有民航小区3#的权利没有裁决权。 根据律师协会的回答,李莉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之前,没有对3#层的权属进行过调查,李莉律师的《法律意见》没有事实根据,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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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居民陈守才说:“从维护律师名誉的方面,我理解律师协会敷衍了事的话。 事实上,住建局向李莉律师故意隐瞒了本局于2003年向包括民航园区3号楼在内的3幢大楼重新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了假冒律师的意见,让市主管部门执行第一领导的意志,有理由,敢把公权力用于私企的非法利益。 众所周知,开发公司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前提条件。 今后取得四证需要开发区的“国有土地聘用权证”。 这个最低限度的常识是李莉律师不会不擅长的。 何况即使是违法建筑,因为有投资者,也不可能不是任何人的。 联想到几天后内蒙古博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跨省招标方案和住建局《紧急报告》的布局方案竟然一个数字都不错。 这是本市交通开发企业首次申请的方案,本市公司报利润不能中标,引进公司报赤字政府补助金。 其理由不言自明,官商勾结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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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尽管事实如此,但未经调查产生的《法律意见》却成为市住建局文件的法律依据,这份奇怪的文件被认为得到了充分实施,生效判决认定的范信对民航园区3号楼的所有权就是这个。 3号楼也变成了没有产权的违法建筑,和居民的噩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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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除的合法住宅

年8月25日,齐齐哈尔市住建局经市政府同意向全市各大开发公司公告,对民航园区3楼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市运输建设、飞鹤、雅馨、交通、元亨等开发公司陆续参加投标,年9月27日, 在住建局5楼会议室,副局长姜浩然在会上向各招标公司表示,无论哪家公司重建民航园区,都必须事先与投资者保持信心,2009年8月14日,副局长姜浩然向招标公司表示,以龙沙分局联合调查的214户为投标基数,于年3月18日, 报道称,韩冬炎调任齐齐哈尔市政府市长之初,受孙立凯、姜浩然邀请视察民航园区,无视建设局公开招标7个月和多家开发公司投标的现状,明确引进开发公司,寻求平衡工作,大致处理民航园区问题。 但半路杀出程咬金,民航园区3号楼工程的投标人是黑龙江省外公司内蒙古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内蒙古博大企业),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家开发公司资质可怜,是省外严禁的4级开发资质。 这样的闹剧开始了,对民航小区的三楼来说也是悲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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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 3号楼破损严重,居民不得不在大楼内用炕取暖

为民用航空园区三号楼工程,中标的内蒙古博大企业成为齐齐哈尔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齐市博大企业)。 令人惊讶的是,至今为止这家齐市博大企业还没有取得合法的建筑施工资格。 企业真博大,他把法院、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的工作都做了。 居民们说。 “不知道是谁赋予了博大企业权力。 他们统计住户,弄清面积,房子是谁的由博大企业决定。 连政府的补偿金都由博大管理。 无论给谁还是不给,都由博大决定。 这个企业牛大了”居民曹伟博指着3#楼的残垣断壁说。 “就在一年前,去年3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天气晴朗空像霹雳一样,响起了几次巨响! 有人在拆除大楼! 我们三楼的外墙就是这样拆除的。 受灾最大的是2单元、3单元,现在这样无法居住。 我们对比龙沙区城管大队拆除大楼的行为进行了通报,但至今无人管理。 很悲惨。 他拿出3号楼的5个许可证说:政府给民航小区3栋楼的3#栋发了5个许可证,证明3#栋是合法的,没问题哦! 这个怎么分解呢?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居民艾杰想起去年的大楼拆除事件还心有余悸。 她说。 “去年3月28日中午,我在家休息。 大楼好像突然像地震一样要倒塌了。 赶紧往外看,有人拉钩来拆大楼,差点把大楼给毁了。 一听,就知道是城管的人。 拆除大楼的机械设备是由博大企业所有者黄金宝租用的。 城管队的人叫刘迁”三号楼产权所有者范有信已于年5月去世,他的伴郎王继英掌握着区、市、省、最高法四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跪在三号楼前痛哭流涕。 王继英哭着说:“老范啊! 你辛辛苦苦投资建造的大楼被别人侵占了,所以政府必须变成烂尾楼,不让我们完成工作。 你死了,政府说你卖了大楼卖了,不让我们知道真假,就抓了我们儿子范庆功作案,给没撒谎的诈骗犯判了12年。 老伴啊,儿子进监狱了,有人来拆大楼了。 这些人和土匪一样,我提出协议,提出五证,提出判决,不理睬任何人。 这座楼可能不能再保证了,我对不起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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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开发企业参加投标的王贺楼氏说:“齐齐哈尔博大企业没有任何资质。 这家企业接管3号大楼项目后,一团糟。 他们来搅和水,把茶弄浑了”。 我们的房源显然有104套注册214户,但博大企业参加的员工群体统计为282户,勉强增加了6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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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企业及其业主黄金宝为什么多算68户? 王贺楼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室纪要第【41】号文件核算了账目。 民航园区三号楼虚假户数282户,总面积22户, 249平方米的市政府根据这一数据向博大企业发放补贴,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入640万元返还公司,在商服和地下部分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补贴减免约422万元,减税中的地方保底价约1500万元,减税中的地方保底价约1500万元。 根据市政府41日的纪要,取现设定为282户,博大企业黄金宝勾结政府只对86户进行取现,不对196户不安排取现。 196户面积15463.60平方米,以黄金宝的价格每平米5500元,一下子从购房户中提取4796万元,加上政府补贴2562万元,两数合计7358万元,数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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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的看法

着名行政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教授于安就本案作了如下阐述。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的话,我认为齐齐哈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典型地用行政权力对抗和否定了行政许可。 显然,仅仅依靠政府法律顾问没有深入调查、没有实事求是的法律意见撰写政府文件,否定以往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行作出的行政许可,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是没有根据的,这种行政行为的恣意和任性才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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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维权律师张学军根据3号楼居民的话说,认为这座楼是2003年得到政府部门各项许可的。 当地政府要将这座大楼定为违法建筑,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必须首先取消迄今为止进行的行政许可行为。 政府不能这样许可人的用地、计划、施工,也不能预售,突然又翻过来说人是违法建筑,那是没有公共说服力的。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有连续性,必须有诚信。 如本案所示,这是迄今为止研究的涉及权大或法大的问题,是市领导一边指示要求拆除重建,一边由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和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 在双面游戏中,权力获胜,3#层被视为非建设,注定要被解体。 为此,李克强总理强调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里,不要任性。 看来,依法治国实在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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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观点,如果当地政府想取消迄今为止所取得的行政许可,政府必须进行三项解体。 1、这些行政许可是否真的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 2、拆解这些行政许可是否真的违反法律规定3、拆解这些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马怀德教授进一步表示,撤销行政许可不是随便事件,必须通过听证、专家论证、征求全方位意见等决定是否撤销,根据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损害许可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予以赔偿 这项规定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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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张志勇说:“根据居民陈述,博大企业及其业主黄某涉嫌犯罪,其一,他们虚构的住户取回签名补偿金,涉嫌诈骗罪。” 二是他们仍有合法手续,对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楼宇实施拆除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再加上博大企业真的不具备相关资质,去承担三楼工程的,他们涉嫌非法经营罪。

“黑龙江齐齐哈尔命运多舛的民航小区三号楼”

资料来源: Gongyi.China daily/Jujiao// 0403/38606 _ 2

标题:“黑龙江齐齐哈尔命运多舛的民航小区三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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