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8字,读完约1分钟

据本报讯,为顺利实施沪港通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0日联合发布通知,规范相关资金流向。

通知指出,香港中央结算企业根据相关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可以开立人民币上海股东通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上海股东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香港中央结算企业开设的人民币沪股通专用存款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沪股通证券交易的结算资金、风险管理资金、税款和费用,领取沪股通证券交易的应收协议资金、现金股利等企业行为相关资金、账户发生利息和返还的风险管理资金等。

“央行证监会敲定关联资金流动“游戏规则””

本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上海股市证券交易的结算资金支付、风险管理资金支付、税款支付、费用支付等企业行为相关资金,以及汇出账户发生利息和返还风险管理资金的沪通证券交易所融资金的本金

通知指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银行开设香港股通银行结算账户,专门用于香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的往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或其子公司可以在国内银行开设人民币港股通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港股通相关业务资金的往来。

“央行证监会敲定关联资金流动“游戏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企业和香港中央结算企业应当在每月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沪港通相关资金新闻。 包括账户资金的接收和账户融资新闻等。

通知指出,两家结算企业境内开户银行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反避税等义务,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跨境资金监管工作。

 

标题:“央行证监会敲定关联资金流动“游戏规则””

地址:http://www.laszt.com/lhxinwen/7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