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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销售节”商标口水战,持续发酵几天后终于可以恢复平淡。 昨天,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陆兆禧在来往动态中发文称:“‘双十一销售节’将永远是一个开放的节日,属于共同努力的全体参与者。” 天猫与京东针锋相对后,当当、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子商务商家相继炎上,部分群众认为阿里将对其他电子商务商家采用“双十一销售祭”投诉侵权。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根据陆兆禧的说法,阿里更倾向于不发动商标战,而是将商标用于保护性防守。
陆兆禧说:“《双十一销售节》从来不属于阿里巴巴,就像中国电商从来不属于阿里巴巴一样。 只有线上、国内外各种商家和公司参与,这个节日才能成为所有商家和客户的节日,真正属于一起努力的所有参与者”。 阿里方面表示,阿里巴巴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双十一销售节”商标注册申请,并于次年获得通过,但并未限制其他零售商加入。
并且登记开放知识产权,约定的权利只用于自古以来就有先例的保护。 去年,社交网站推特承诺,在获得“下拉刷新”专利后,只用于保护目的,不进行攻击性诉讼,以鼓励同行在此基础上进行持续创新。
从法律界人士来看,制作“表示促销时间的说明性标志”,“双十一销售节”这个商标本来就存在争议。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做这个是更安全的方法。 从商业角度看,“双十一销售节”这个概念范围太广了,除了“友商”们之外,维权还可能误伤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者。 因此,“双十一销售节”的商标战可以看作是有计划、多赢的营销实例。 陆兆禧也说明了商标注册的初衷,指出:“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公司在快速发展和‘走出去’的过程中,受到了十分严重的损失。 因此,三年前我们申请这个商标自然也是必要的事件。 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这个节日不被恶意滥用。” 这种说法也被解释为,阿里开始商标战的传闻只是个噱头,不会实现。
前几天,京东官方微博曝光了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通知函”是天猫发行的,与文案相关的阿里巴巴除了已经注册了“双十一销售节”的商标外,还有“少数公司在广告中使用“废话”、“假货”等推广用语将阿里巴巴集团与假货联系在一起。 此后,京东不仅更改了官网文字、电视广告的相关内容,还与“不能采用‘双十一销售节’”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交流化营销,许多电子商务人士效仿。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京东和阿里在“斗法”,但关注点是扭曲的。 “京东关注‘阿里不允许其他公司采用双十一艺术节商标’,希望主动示弱,打苦逼牌。 阿里希望大家关注“京东用广告攻击同行”。 这其实是不同的概念。 ”。
标题:“阿里主动终结“双十一销售节”商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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