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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再现高收益债务。 根据昨天沪深两所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私募股权业务试点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外,中国境内的企业制法者还可以发行并购重组私募基金,这也是中小企业的私募基金。
根据《通知》,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是中国国内企业制法者,不包括试点初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但在发行方法方面,并购重组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法,在交易所备案后,向合格机构的投资者发行和转让。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并购重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资金、偿还并购重组贷款等。
国泰航空的徐寒飞对北京商报记者说,这是一种新的高收益债券,利率为10%-15%,期限较短,期限可能在1-2年左右。 对这些非上市公司来说,并购重组需要大量资金,发债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模式,这些公司应该会感兴趣。
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比,并购债务突破了私募债券发行主体必须是中小企业的限制,但其募集资金必须用于支持公司并购重组活动。
事实上,并购重组的资金来源问题是制约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瓶颈之一,并购私募债券的推出将丰富公司的并购融资手段,提高融资效率,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购债务备案申请继承了中小企业私募基金的现有业务框架和电子化申报渠道。 为了加强投资者保护机制和风险防范,并购债务发行人应当在募集凭证上约定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聘任监管银行; 在并购重组活动结束或发生违约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应制定提前偿还本息安排等风险防范措施。
标题:“非上市企业可发并购重组私募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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