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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的新闻(记者桀吟的通讯员文韬) (银行里的钱也要飞吗? 明英敏家的陶先生惊讶地发现,他存入银行用于购买理财商品的1620万元巨款突然飞走了。 前资产管理负责人在尝试银行卡密码后,出钱炒金银期货。 目前,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汤某被检察院逮捕。

“猜出顾客密码挪用巨款炒期货”

1600余万元不带翼飞走了

陶先生和妻子在一家银行开户,专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年7月9日,陶先生的妻子来到银行进行1000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兑换业务,但查询显示余额不足。

银行职员查阅账户明细,发现其名下有两个账户。 年2月至年2月间,尾号727的卡三次转入尾号006的卡,之后钱转入开立民生银行账户的姓王某的银行卡,总额超过1600万元。

就在那时,负责接待陶先生妻子的资产管理经理汤先生不见了。 调查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了汤先生写给家人和银行经理的笔记。 大体文案是自己挪用顾客资金做期货爆仓。

吃了大亏,畏罪逃跑

第二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将汤某纳入网上追击范围。 年11月28日,汤某自首。

据供述,年汤将父亲和岳母分别得到的30万元以上和300万元以上的理财金用于炒期货,但无本无子。 随着还钱的时间临近,汤某想起了陶先生夫妇。 他在尝试了他们银行卡的密码之后,把陶先生的卡内资金转移到了以亲戚名义开设的民生银行账户上。

“猜出顾客密码挪用巨款炒期货”

年4月,汤先生因投资评估失误而把这些钱都赔光了。 年6月,陶先生的妻子告诉汤先生月底将钱汇到海外,汤先生看到事件败露,向银行请假离开。

谁应该为存款人的损失买单?

但是,陶先生的损失谁来赔偿? 如果存款人要求银行索赔,银行往往会以“先刑后民”为理由延缓处理。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查明后再进行存款的民事解决。 检察官认为,“先刑后民”不是法定的大体,只适用于民事案件的解决需要基于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的情况。 存款人起诉银行的,只要民事关系明确,与刑事案件的结果解决不存在依存关系,法院就应当积极审理作出判决。

“猜出顾客密码挪用巨款炒期货”

检察机关还提醒市民,不要将银行卡密码设定为生日、手机号码等容易被推测的数字,以免自己的财产发生意外。

标题:“猜出顾客密码挪用巨款炒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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