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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商流通发[]27号【发布日】-0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十一五”期间,我国零售业快速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 多业态快速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市场销售规模稳定快速增长,但也存在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网点布局不合理、经营模式转变缓慢、供零关系不协调的问题; 公司注重规模扩张,存在创新能力和企业品牌竞争力弱、社会责任意识不强、领域诚信问题突出、流通效率和经营效率不高、中小企业难以快速发展等问题。 为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内贸易快速发展规划-年”,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快速发展,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快速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快速发展观,以提高零售业整体快速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快零售业快速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以扩大支出、增加就业、拉动生产、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提高流通效率, (二)快速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商品零售规模保持稳定较快增长,社会支出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零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零售业快速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创新,各种业态协调快速发展的大型零售公司整体特征进一步增强,区际快速发展效果明显,中小零售公司健康快速发展,零供双方互利双赢、协调快速发展。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节能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层出不穷; 零售业结构布局更加完整,城乡、区域协调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业。 二、调整首要任务(一)结构优化布局。 优化零售店的布局。 积极推进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引诱商业网点向总量适中、布局合理、结构优化、造福平民的方向快速发展。 适度快速发展大型商业网点,加强社区配套商业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专业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集聚,形成以城市中心商业区为核心、以城市区域商业中心为骨干、以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商业结构。 鼓励社区、农村连锁零售店快速发展,开展快餐、家政、维修、快递、水电通信费代收等综合服务。 支持农村商贸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家电等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农产品市场的新闻、金融、通讯服务。 促进业态和谐快速发展。 提高中低端百货的竞争力,拓宽品牌商品的销售渠道,满足不同层次的费用诉求。 支持社区商务中心的快速发展、完整的服务功能,保障社区居民的费用安全。 迅速发展便利店和餐饮店,便利居民生活。 鼓励专卖店、专卖店、会员店的连锁经营,满足顾客个性化的诉求。 折扣店、折扣店等新兴业态有序快速发展,诱惑购物中心和城市商业综合体稳步快速发展。 引导零售公司合理集聚,形成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的商业街区,提高公司集聚、业态融合快速发展的拉动辐射效应。 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 促进网络购物、电话购物、手机购物、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销售业态规范的快速发展。 鼓励大型零售公司开设网上商城,重点支持以中小零售公司为服务对象的第三方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建设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网上交易和网上交易的融合交流、虚拟市场和实体市场的和谐快速发展。 (二)加快转变快速发展方式。 改变经营模式。 鼓励商场、超市等零售公司提高自主经营比重,建立购买者培养制度,扩大购买经营商品范围,根据顾客的费用诉求开发自有品牌,提高盈利能力。 发挥基地特点,扩大国内外品牌产品销售、代理业务,努力扩大代理规模。 优化竞争方法。 鼓励零售公司提高专业化程度,开展差异化经营,形成专业特征。 鼓励零售公司深入分析当地费用优势,开展区域营销,形成区域性竞争特征。 促进零售公司从重视店铺数量和营业面积的扩大转向重视质量的提高,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企业品牌建设。 鼓励零售公司对顾客、供应商完整的服务功能,大力加强零售公司自身的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三)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价格。 迅速发展物流配送,完善供应链。 鼓励迅速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全市共同配送互联网。 支持大型连锁公司建设自己的物流配送中心,面向社会提供配送服务。 推进零售公司与生产公司建立新的供给关系,培育供应链的龙头公司。 规范商品销售代理系统,使生产公司建立规范化的直销体系,减少代理水平和分销环节。 加强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水平。 宣传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现代公司的管理理念,优化业务流程和交易方法,提高零售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 为零售公司快速发展特许经营提供咨询、融资、培训、财务审计等支持和服务,诱惑特许经营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加强科学技术和新闻技术的应用。 加强现代流通理论、流通技术和管理的研究与运用,增加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零售业的应用,加强冷链配送、共享托盘、新闻管理等技术和设备的开发与使用,加强“智慧商店”的试验 (四)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支持大企业的迅速发展。 推进特色公司与金融业、制造业公司的融合,突破地区间快速发展的瓶颈,采用多元化的玩法整合商业资源,实现资本化的扩张。 为大型零售公司提供融资便利,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零售公司集团设立财务企业。 促进中小规模企业的迅速成长。 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自主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形象。 加快完全促进中小零售公司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消除投资障碍,降低经营负担,缓解融资困难。 通过开展中小商贸流通公司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提升等服务。 支持建设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物流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五)推进零售业“进军海外”和“引进”的结合。 支持有条件的零售公司“走出去”。 通过支持零售公司“进军海外”,拉动商品出口,拉动树立中国企业形象的服务贸易出口,减少服务贸易逆差。 支持大型零售公司在海外设立零售终端和配送中心,支持中小企业以“拥抱”的方式“走出去”。 支持有条件的公司建立海外营销互联网,为生产公司提供支持服务。 支持海外商业设施的开发,推动零售公司“走出去”。 为公司提供公共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鼓励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市场调研、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服务的零售公司“走出去”的前期开发和运营费用提供补贴的各类资本参与国外并购,为我国特色产业建立销售渠道。 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加强国际经贸合作,为中国特色产品的报关销售创造便利条件,为零售公司经营管理者出入境提供便利。 不断提高外资在零售领域的利用质量和水平。 鼓励和规范外资开拓中小城市零售市场,推动欠发达地区流通业升级改造和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外资依托零售业扩大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新型流通业;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外资零售公司社会责任机制,提倡公司自发规范经营行为。 (六)积极快速发展绿色低碳流通。 支持公司的节能降低。 制定宣传零售业节能环保标准,支持零售公司改造节能环保技术,在全国零售业开展“节能示范商店”活动,重点支持公司照明、空调试、电梯、冷藏和其他能源消费设备的节能工作,以及商业 提倡绿色成本理念。 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科学支出理念,积极开展节能、低碳认证,大力开展碳判断、碳积分事业,吸引零售公司开展绿色采购,设立环保产品专柜,鼓励客户购买和采用绿色低碳产品,实现商品的 确立废弃物的逆向回收途径。 开展绿色销售产品和废弃物逆向回收途径建设试点工作,引导连锁零售公司与生产制造公司、回收拆解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建设“回收费用示范店铺”,回收二手商品换成新的,低碳环保销售产品、二手商品委托销售和废弃物逆向回收 (七)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诚信建设。 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 加快建立信用新闻征集、应用、共享制度,形成守信、失信的约束机制,为各类公司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建立和谐的零供给关系。 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公司利用市场特征地位向供应商非法收钱和非法支付供应商货款的行为,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零供关系协调快速发展。 规范促销行为。 规范单一目的商业预付卡的快速发展。 监督管理零售公司的促销行为,督促其遵循合法、公平、诚信,遵守商业道德,严格执行定价制度,禁止违反促销行为。 保障食品安全。 加快建立零售公司对顾客的“先行赔付”制度,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家无假货”活动,努力保障商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一)完善零售业法规体系。 在零售业深入贯彻实施《价格法》、《反不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积极推进《商业网点条例》、《网络零售管理条例》、《零售商公平交易条例》的出台,加快制定相关部门的规则,加强零售业的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行为 (二)落实零售业的政策措施。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公厅发行( 2005 ) 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所需费用的意见》)国办公厅发行) 2008 ) 134号)的精神,切实贯彻国内市场分割和区域封锁 (三)扩大零售业财税金融支持。 零售业落实内贸行业相关财税优惠政策,清理整顿不合理收入,加快落实零售业用水用电和工业同价政策,处理零售公司空调整、电梯等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项目的政策,推进连锁公司区际经营税收收入分配问题。 积极推进相关扶持政策制度化和常态化。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大力快速发展绿色低碳环保的零售业项目。 进一步加强银商合作,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便利刷卡支付。 (四)完整的统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 加快建立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联动统计体系,加强统计成果应用,构建准确反映零售业快速发展的综合经济指数。 加快形成以国家标准为先导、领域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公司标准为延伸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标准推广和示范事业,提高零售业的快速发展水平。 积极使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零售业与国际接轨。 覆盖范围广,优先立项于零售业急需的标准。 (五)加强中介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要逐一发挥零售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规范领域协会的行为,建立公司和政府间畅通的信息表达渠道,引诱公司加强领域的自律和交流合作。 加强零售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商务系统零售业管理者培训。 重视对零售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领域团队的整体素质,加强零售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十二五”时期零售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建立事业联动机制,形成事业力量。 认真分析零售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方法,研究提出促进零售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构建促进零售业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2年1月
标题:“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零售业快速发展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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