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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年土地矿产卫星图像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省全年土地、矿产卫星图像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确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通知的要求,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组织进行查处,对查处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矿产资源开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整治。 并根据卫星照片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果判断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状况,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责领导进行预警咨询和追究责任,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严重地区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预警咨询,各级领导进行预警咨询
《通知》要求,对土地矿产资源卫星照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建议处分,并坚决移交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司法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卫星照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事件进行公开曝光和打卡查处。 对违法行为取缔不积极、不充分的地区,省国土资源厅采取暂停用地用矿审核、克扣用地指标等办法,督促取缔整顿相关地区,对未依法解决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查手续
标题:“2012年度辽宁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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