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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使邮报》报道,矿业部长约翰逊·图克代表巴新政府发表了地热资源政策。

这项政策的制定由新西兰政府支持,这是巴首次就地热资源制定专门的政策。 政策出台前征求了地区土地所有者、省政府、中央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巴新采矿和石油商会的相关意见。

根据政策,巴新地热资源归国家所有,作为单独资源种类纳入《1992年矿业法》监管框架。 对地热资源的任何勘探和开发行为都被定义为采矿行为。 地热资源开发商必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收钱标准由巴新政府根据《1992年矿业法》,参照《2004年矿产资源政策手册》,考虑地热资源直接产出能源的特殊性质另行制定。

“巴新政府发布地热资源政策”

图克介绍,巴新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带,地壳运动及其相关火山活动频繁,具有地热资源潜力。 根据利希尔矿业集团( lihir gold mine operations )的前期勘探结果,巴新是太平洋地区除新西兰和美国夏威夷外少有的地热资源丰富的国家。 目前,巴新矿产资源局( mineral resources authority,mra )已经开始筛选和收集巴新地热资源储量数据,取得了一些进展。 巴新所知的地热资源多位于远离人口中心的偏远地区,如果开发得当,可以向偏远地区供电供暖,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巴新政府发布地热资源政策”

图克最后说,地热资源的开发对巴新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符合该国2050年快速发展愿景和2030年战术快速发展规划可持续快速发展的相关指导方针。 其次,巴新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负有推动清洁快速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际义务,减少排放量也有助于巴新从碳排放权交易中获益。 最后,相关政策保证巴新国家和公共利益,从地热资源开发中受益。

“巴新政府发布地热资源政策”


标题:“巴新政府发布地热资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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