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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经济快报》5月4日报道,胡志明市人委员会日前公布了去年12月9日的第10// nq-hdnd号决议(第10号决议)。 这涉及在胡志明市港口区采用基础设施工程、服务工程的集资标准。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胡志明市以外的省市报关的进出口公司,采用胡志明市的基础设施和海港设施时必须支付两倍的费用。

“胡志明市提高了海港基础设施的收钱标准”

胡志明市以外的有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对于为采用港口基础设施而支付两倍的费用感到不安。 平阳省进出口协会( abei )就此问题向胡志明市人委员会提交了请愿书。

平阳省进出口协会主席范文梭表示,征收港口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的招聘费是为了产生预算收入,支持胡志明市港口区交通基础设施系统的投资和升级。 但是,第10号决议中有些规定不符合相关要求,在胡志明市报关公司和胡志明市以外的报关公司取钱的差额100%,造成了付款人的不平等。 这将引起不平等竞争,影响胡志明市和邻近省份之间的供应链。

“胡志明市提高了海港基础设施的收钱标准”

例如,在胡志明市以外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每20英尺收取50万盾的费用;40英尺集装箱收取100万盾;未装集装箱的液体和散装货物为3万盾/吨。

在胡志明市报关的进出口货物费用每20英尺收取25万盾的费用40英寸集装箱收取50万盾;不装集装箱的液体和散装货物为1.5万盾/吨。


标题:“胡志明市提高了海港基础设施的收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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