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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st南化周三晚间发布的公告,企业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11月7日,针对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江南分行诉梧州联溢化工有限企业、st南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南分行向江南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担保状形式作为财产保全担保,要求保全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企业名下的财产。
根据江南区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营业部账户中st南化的存款冻结了2663.24万元。 冻结期6个月st南化冻结工商银行南宁市江南分行账户银行存款1360万元,冻结期限6个月。 共计冻结4023.24万元。
据st南化介绍,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企业于今年10月转让给企业控股股东南化集团,现为南化集团控股公司。 2008年企业向当时的控股公司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1.6亿元,担保期为2008年7月15日至年7月15日,现有担保本金余额3900万元。 以梧州市联溢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为例,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追回的概率较低,影响了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具体金额尚不明确。
(责任: df143 )
标题:“ST南化逾4000万元存款被冻结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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