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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通过st*新都( 000033 )报道发现违法行为。
st*新都因未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相关担保的若干事项、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的若干事项等违法事实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 * *涉及ST新都7起重大诉讼若干事项的相关金额约为4亿6000万元。
st*新都11月12日晚公告,11月11日,企业接到深圳证券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深圳证券监督局认定企业有未依法披露重大借款、重大及相关担保若干事项,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若干事项的违法事实。 深圳证券监督局决定对*st新都作出纠正,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 警告企业实质性管理者郭耀名、原董事长李聚全、董事戈然等,并相应罚款。
公告称,从年3月至年12月,*st新都对外签订1份重大借款合同、3份重大及相关担保合同,原董事长李聚全代表*st新都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金额达2.8亿元。 上述依法应当披露的借款、担保若干事项,*st新都没有履行临时报告义务,也没有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另一方面,自年12月起,因债务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上述借款或担保合同的债权人伍泽森、周伯、张文勋、周瑞坤向揭阳市中级法院、深圳市中级法院、普宁市法院等提起4起民事诉讼,向*st新都偿还债务。 st*新都自身也因3起共计4700万元的债务或债务担保被起诉。 上述7起重大诉讼的几个事项,*st新都没有公布。
根据st*新都年第三季度报告,从年初到现在,企业营业收入为6223.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8%,为亏损1828.6万元。 预计全年业绩将损失1亿6000万元至1亿8000万元。 st*新都因大股东策划了与企业相关的重大事项,自去年8月1日起停牌,至今仍未停牌。
(责任: df062 )
标题:“ST*新都信披违规 隐瞒近4.6亿重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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