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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及有关单位)。
为保证年度火炬计划安排经费项目资金发放、项目组织实施,我中心开始火炬计划要点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审核工作。 你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进的若干意见》(国发( 11号)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4 ) 3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负责公司签订项目任务书 具体事项如下
1、火炬计划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首要依据。 全部安排年度经费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与我中心签订项目任务书。 其中重大项目的子项目任务书必须由申报组织单位、子项目负责单位、项目主管部门与我中心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2 .项目任务书必须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 program.most.gov/)进行提交和审查。 初次注册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注册,所以具体的注册和审核过程请仔细浏览网站的证书。 在申报中心注册的申报机构用原公司的管理员帐户和密码登录,所以无需重新注册。
3 .项目负责公司在线填写项目任务书。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火炬计划任务书在线申报系统采用手册。 项目任务书填写完毕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网上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审核稿通过后,通知项目负责部门打印任务书的正式副本(打印盖章版)。 任务书网上申请系统的开通时间为年11月17日。
4 .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负责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纸质任务书一式四份于年12月19日前送交我中心综合计划处。
5、项目任务书的研发复印件和考核指标、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应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报书》复印件一致。 项目实施期为2-3年,项目开始时间为年11月。 项目经费预算应当根据项目预算申请书或者项目申报书,根据实际批准经费进行调整。 其中重大项目申报组织单位不填写任务书的经费预算部分。 该部分通过子项目填写任务书后,由系统直接合成数据。
6、各主管部门必须认真组织火炬计划项目负责机构,按要求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并加强对火炬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项目执行完毕后,我们中心将对该批要点项目组织进行检查。
7 .联络方法
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林艺、毕钢
电话号码010-88656150、88656151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规划处,邮政编码: 100045
电子邮件: liny@ctp.gov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技术咨询
电话号码: 010-88659000 (行李箱线)、51292636;
邮件:程序@ most
责任:陈雨馨
标题:“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任务书开始签订”
地址:http://www.laszt.com/lhxinwen/8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