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20字,读完约4分钟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发送日期:年11月6日

1、公告基本新闻

基金名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华宸信用增利

基金主代码000104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年8月20日

基金经理名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姓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华宸未来信用增利债券型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证书》等

收入分配基准日期年10月31日

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额(单位:人民币元) 1.069

基准日基金可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10,534.86

截至基准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出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42,106.97

此次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部基金份额) 0.30

关于年度分红次数的证明这次分红是年度第四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30元。

2、其他与红利相关的新闻

权益登记日年11月11日

除夕日年11月11日

红利发行日年11月12日

在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本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分红再投资相关几个事项的证明分红再投资方法的投资者所得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是年11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分红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于年11月12日登记在投资者相应的交易账户,自年11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并赎回。

“华宸信用增利:分红公告”

税收相关若干事项的证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税[2008]1号《关于公司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与费用相关的一些事项的证明本基金此次免除分红手续费。 投资者通过分红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免除购买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申请权益登记或转股的基金份额不享受本次分红权益,回购或转股的基金份额享受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法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法为现金分红方法。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逐步将分红方法变更为销售网点。 此次分红确认方法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年11月11日除外)最后选择的分红方法为准。 变更分红方法只对单一交易账户有效,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的,应当分别提出变更分红方法的申请。 请投资者到经销商或通过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企业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法是否正确。 如果不正确或想变更分红方法,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经销商办理变更手续。

“华宸信用增利:分红公告”

)4)投资者选择股利再投资方法,年11月11日申请回购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含股利再投资份额)不足100笔时,本基金自动计算股利收益,与回购金一起用现金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想了解本基金其他相关新闻的投资者登录本基金经理网站( hcmirae )或拨打中国陈未来基金热线4009200699 )长途话费免费)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大致情况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会盈利,不保证最低利润。 基金分红带来的基金份额净变化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性,不降低基金投资风险,也不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为基金过去的业绩不表示将来的业绩,所以请投资者观察投资风险。

“华宸信用增利:分红公告”

在这里公告。

华陈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11月6日

标题:“华宸信用增利:分红公告”

地址:http://www.laszt.com/lhxinwen/7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