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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上市公司,流水的高管。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从1月1日起至今的40多天内,两市发布的离职公告达350多份,部分公告涉及多位高管,离职时,因此,这350多份离职公告涉及的离职管理层近400人。

由于处于财务报告发布期,许多离职管理层持有企业股份。 因此,一位投资者担心离职背后是否存在减持行为。 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提醒,高管离职后一定时间内有保密义务,减收要注意“踩雷”。

“两月内近400位上市企业高管辞职 独董去官员化明显”

“个人原因”的出场率最高

从要求辞职的高管团队的组成来看,几乎涵盖了上市公司的所有方面,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董。 关于要求辞职的理由,这些企业大多在公告中以“个人理由”持有过。 但是,公告显示,许多离职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结合以往的例子,投资者无法担心离职管理层的真正原因是否是尽快覆盖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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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根据《证券日报》141条规定,从高管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股企业的股份。 另外,“关于退休前接触的内幕新闻,退休干部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新闻牟利。 否则,涉嫌内幕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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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查阅《企业法》规定时发现,关于持股复印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自企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企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企业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退休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章程对转让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规定其他限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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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公告中,对持股退休高管持股的安排,如持股企业的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严格管理; 其(离职管理层)约定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企业股份。

离职协助“默契”

但是,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月1日至今,两市高管集团减持1009起,现金回收额从数亿元到数百元不等。 关于减持公告和董事辞职公告,据悉高管减持和辞职时间已形成“默契”。

例如,一家上市公司在1月16日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日前接到企业某董事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企业担任任何职务。 不过,wind数据显示,1月13日,该高管通过竞价交易的方法减持了约147.5万股,但在查看交易所官网时,企业并未公告此次减持。 但是,在交易所官网的董监高和相关人员的股票变动名单中,我们看到了该高管减持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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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退休后“官员”化

在这些辞职的董事群体中,独董团队所占的比例非常大,关于独董辞职的原因,虽然有多个公告语不清楚,但也有企业公布了揭开谜团的公告。

印制了中央组织部去年10月下发的中组发〔〕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国家电网企业相关规定,“官员”集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变得敏感。 但是,年后两市“官员”独董集团开始缩小,许多企业发布的公告显示,受上述文件要求的影响,企业独董向企业董事会提出了辞职的相关要求。 这种态势持续了一年多,这一年多来,不时报道高官独董申请辞职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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