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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1月18日介绍了哈萨克斯坦总理马明当天在议员咨询下为迅速发展边境地区而实施的优惠政策。

马明表示,根据税法,政府可以向部分特定领域、弱势群体提供税收优惠,但不得设定地区限制。 为了促进包括边境地区在内的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政府制定了特别的税收政策,简化了农业生产商、农户和农场的纳税申报程序,并根据实际收入征收了统一的土地税(代替了以前分别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土地税、财产税)和排污费 为了鼓励生产资料的更新和生产的现代化,政府制定投资税收优惠制度,对实施优先投资项目的公司,可以在三个纳税期内减免公司所得税,提供土地税和财产税的优惠。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全部适用于边境地区。

“哈总理马明谈边境地区快速发展优惠政策”

李明说,实施“乡村-国家摇篮”国家计划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的快速发展。 该计划综合了一系列国家计划(包括商业路线图、农工综合体快速发展计划、“劳动”国家计划、“光明之路”计划、“光明之地”计划)中涉及边境地区快速发展的相关措施,包括所需乡村(包括郊区农村)和卫星村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各项措施。

“哈总理马明谈边境地区快速发展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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