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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新闻3月25日报道,韩国25日正式实施《金融客户保护法》,广泛保障金融客户享有订单撤销权、违法合同解除权等权利。
这样,顾客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担保保险和相关贷款等部分以外的保险、贷款商品和难度较高的金融投资商品、难度较高的投资合同、部分信托合同等投资商品自由撤回合同。
以主张金融顾客权利为最优先事项的《金融顾客保护法》的制定案,在最初提出8年后,于去年3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金融客户和金融企业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金融监督院网站上的证明材料中确认《金融客户保护法》的具体复印件。
标题:“韩国正式实施《金融客户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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