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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新闻6月9日报道,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全经联) 9日向经济合作快速发展组织) oecd )提交了关于征收数字税的建议书。 复印件包括征税对象最小化,设置世界最低限度税制限制等。 建议书提交给了经合组织秘书长马蒂尔·斯科尔曼和经合组织贝克会长查尔斯·里克·约翰斯顿。
全经联最近就以美国为中心提出的扩大数字税征税对象和提高全球最低限额税的主张表示:“过度扩大和提高数字税征税对象和税率违背了制度宗旨,导致正常的公司活动萎缩。” 具体建议如下
一、根据经合组织去年10月公布的计划,有市场国家的征税对象是谷歌等数字公司、家电、手机、汽车等大部分面向顾客的公司。 美国最近提议将征税对象扩大到所有领域。 根据美国的主张,如果对销售额在200亿美元以上的所有领域征收数字税,韩国目前年度法人税的8.5%,即4.7万亿韩元,将纳入征税范围,公司可能会转移到海外。 全连提出,应将数字税的征税对象限制在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的数字服务领域。 征税对象的盲目扩大违背了全球数字公司防止逃税的目的。
二、如果引入最低限额税,以往以较低的法人税吸引投资的国家在提高税率后,公司的投资规模很可能萎缩。 特别是每个发达国家都在提高本国的法人税,另外,为了防止公司流失国外,主张提高最低限度税。 全连提出,应将制造业行业的正常生产、投资活动排除在经合组织全球最低限额税定位的12.5%之外。
三、引进数字税后,现有的税收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详细的征税标准也变得多而杂。 全经连提出,为了使初期的混乱最小化,需要充分的过渡期,设立缓冲期。 另外,初期的混乱很可能会导致中国国家之间发生纷争,必须设立独立的纷争调解机构。
标题:“韩国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向OECD递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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